交通事故中黑车的责任归属问题

交通事故中,'黑车'即非法营运的出租汽车,其责任认定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事故责任主要由直接导致事故的行为人承担,即通常是司机。如果司机存在过错,如超速、酒驾等,将承担主要责任。其次,如果车主明知该车进行非法营运仍放任,则可能被认定为共同侵权人,需承担连带责任。此外,乘客若知晓或可合理知情该车为黑车,在保险理赔中可能部分损失赔偿请求。最后,如无第三者责任险,受害人可向司机及车主进行索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对因机动车产生的民事纠纷,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处理。第七十九条:机动车驾驶员、乘客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带、安全帽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给予警告或者处罚款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条:如果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为人共同实施了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的,受害者可以向行为人中的任何一个或者全部请求赔偿。行为人之间相互承担补偿责任,由各自过错程度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七条:保险合同订立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有关信息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通知保险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履行不充分的,可能导致保险人在赔偿或支付保险金时有权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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